預付式消費是指消費者預先向經營者支付一定金額的款項,經營者在未來一定時期內,按照合同約定分次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消費模式。通常分為預付卡消費和無卡式預付消費兩種。預付式消費作為一種商業(yè)消費模式,迅速運用到居民服務、修理和其他服務業(yè)及部分文化、體育和娛樂業(yè)等行業(yè)領域,成為與消費者息息相關的主流消費業(yè)態(tài)。
近年來,許多地方出臺相關法規(guī),探索遏制預付卡消費亂象的辦法。2023年9月,北京市商務局等五部門出臺預付卡管理辦法,要求預收資金余額達50萬元的經營者應強制備案;2023年11月,新修訂的《山西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》明確,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統(tǒng)一的預收資金監(jiān)管平臺。但由于各地情況不同,相關法律保護和實施力度存在差異,消費者維權時仍然遇到各種各樣的難題。消費者權益受侵害、維權艱難,“以預付之名,行斂財之實”的做法,嚴重侵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,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秩序,影響人們對消費的信心。
給預付消費擰緊法治“安全閥”。完善預付式消費相關立法,在借鑒地方立法基礎上,盡快研究制定國家層面的專項立法,明確預付式消費的含義、發(fā)卡單位資格、發(fā)卡方式、發(fā)卡數(shù)量和金額、資金監(jiān)管等內容,為預付式消費健康發(fā)展提供法治保障。健全預付資金安全體系,強制所有經營者進行備案,到指定銀行按照預付資金的比例存入存管金,或提供第三方擔保,建立“預付式消費模式”賬戶監(jiān)管制度,確保消費者的預付資金安全。強化預付式消費行政監(jiān)管,依法嚴厲打擊違法行為,實行懲罰性賠償制度,堅決打擊市場亂象,推動聯(lián)合整治,實施信用約束和懲戒,加大失信商家違法成本,讓守信者暢通無阻,讓失信者寸步難行,維護健康的市場秩序。
維護穩(wěn)定良性的消費秩序,讓人們樂享預付消費服務。加強預付式消費領域宣傳教育,引導商家依法誠信經營,最大程度減少消費糾紛,營造安全便捷的消費環(huán)境。強化消費風險提示,增強消費者的維權意識和維權能力,消費者要理性、冷靜消費,謹慎簽約預付款消費,盡量避免一次投入過高,承擔過大風險,遇到糾紛要善于拿起法律武器,維護自身合法權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