編者按
誰能想到,寒風中的“護學崗”,竟成了一位45歲家長生命的終點。據(jù)四川日報微信公眾號報道,2025年12月29日下午,在湖南張家界永定區(qū)一所小學門口,一名正在站“護學崗”的家長突然暈倒,經(jīng)緊急送醫(yī)搶救,該家長仍于當晚不幸離世。次日,當?shù)亟逃滞▓罅诉@起令人扼腕的事件,“護學崗是家長自愿參加的,學校和教育局都在處理這件事。”
這并非家長“護學崗”首次引發(fā)關注。2025年10月,長沙一位家長在紅網(wǎng)《問政湖南》欄目發(fā)文,呼吁市教育局明令禁止強制家長參與“護崗輪值”。據(jù)媒體報道,社會上竟然出現(xiàn)“護學崗代班”跑腿業(yè)務。家長“護學崗”出現(xiàn)了哪些問題?到底有沒有存在的必要?家校社應如何合力保障校門口的安全?今日《文明棱鏡》對此予以關注。
正方
家長站崗“護學” 不宜因噎廢食
◎ 黃齊超
長期以來,校內安全由學校負責;而校門之外的安全,則需要公安機關協(xié)同保障?;诖?,教育部門與公安機關聯(lián)合推行“護學崗”機制。
長沙那位家長在紅網(wǎng)《問政湖南》欄目呼吁明令禁止強制家長參與“護崗輪值”,長沙市教育局在回應中援引了相關政策依據(jù):2015年3月公安部辦公廳、教育部辦公廳印發(fā)的《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防范工作規(guī)范(試行)》及2017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《關于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建設的意見》均明確提出,家長志愿者屬于其中的群防群治力量,可組織家長志愿者參與護校工作。但同時強調嚴守家長自愿底線。
盡管家長“護學崗”出現(xiàn)一些問題,卻不宜因噎廢食。
無論是家長參與“護學”,還是其他人擔任“護學崗”安全員,都是呵護學生安全的靠山。他們的身影是一道震懾犯罪的心理防線——當安全員佩戴執(zhí)勤袖章、手持警示裝備出現(xiàn)在校門口時,那些企圖惡意滋擾教育秩序的人,就不得不三思而后行。
“護學崗”安全員還肩負著呵護學生交通安全的責任,在每天上學、放學時段,他們像“交通指揮官”一般穿梭在車流與人潮中,引導車輛有序???,用溫和話語提醒學生遵守交通法律法規(guī),將危險的苗頭扼殺在萌芽狀態(tài)。不少學校曾向家長反饋,設置了“護學崗”后,校門口的交通事故率大大降低,交通擁堵也得到一定程度的緩解。
按照初期的制度設計,“護學崗”安全員由學校教師與公安部門的民警共同組成。然而在不少地方,學校教師與公安機關的警員配備,均存在不足,學生家長便進入“護學崗”行列,成為維護校門口安全的重要補充力量。一些家長也主動加入“護學”行列,共同營造安全有序的上學放學環(huán)境。
家長志愿者站“護學崗”,除了彌補安全員力量的不足,另一方面,能為孩子做好榜樣,形成教育合力,當孩子看到父母積極參與學校事務,會潛移默化地學習奉獻精神、提升社會責任感。另外,家長在“護學”執(zhí)勤中會提醒孩子遵守交通規(guī)則,這種寓教于行的方式,比課堂教育更直觀、更有效。
總之,家長參與“護學”大有裨益——既是對孩子成長的深度參與,也是對社會責任的積極踐行。校園安全是一項系統(tǒng)工程,離不開社會多方的協(xié)作與擔當。家長參與“護學”是家校共育的重要實踐形式,在孩子的成長路上,家長、教師乃至公安民警都是同行者。我們樂見這種“家、校、警”三方聯(lián)動的“護學”模式在更多地方出現(xiàn),為孩子們撐起一片安全的成長天空。
反方
部分家長“護學崗”變味走樣
◎ 童方萍
“護學崗”作為學生安全保衛(wèi)的特定形式,本應承載著溫情與責任——家長自愿守護孩子上下學的必經(jīng)之路,用愛與陪伴織就一道安全屏障??墒牵斶@道屏障異化為輪班排崗的強制任務、淪為形式主義的擺拍道具、成為學校推諉責任的“擋箭牌”時,它早已走樣變味,失去了原本的意義。
形式主義已讓部分學校的“護學崗”淪為表演。部分學校將“護學”簡化為拍照打卡、拍視頻留痕,只為應付上級檢查,還有部分家長在站崗期間聊天、抽煙、玩手機。真正需要疏導交通、應對突發(fā)狀況時,卻無人處置。這種“人在崗位、心不在焉”的值守,哪里是“護學”?分明是走過場,是將公共安全事務降格為一場場精心編排的“儀式秀”。
而且,所謂“自愿”早已演變?yōu)樾恼詹恍挠残詳偱?。在不少學校,家長參與“護學”名義上是自愿,實則通過班級群接龍、家委會排班、老師暗示等方式層層施壓。誰若不參加,便可能要擔心孩子在學校受冷遇。近年來,媒體報道過上班族不得不請假“護學”、寶媽不得不抱著嬰兒“護學”等荒誕場景,折射出“自愿”二字背后的無奈。當“自愿”變成“被自愿”,當奉獻變成義務,這種扭曲的參與機制,早已背離志愿精神的本質。
“護學崗”變異的核心問題,在于學校將本應承擔的管理責任,悄然轉嫁給家長。校門口的交通疏導、秩序維護、突發(fā)事件應對,本屬校園安全管理的范疇。學校理應配備專業(yè)安保力量、協(xié)調交警部門來“護學”,而不是將一群無培訓、無裝備、無權責的家長推上街頭,充當“臨時保安”。一旦出事,有的學校便以“自愿參與”為由推卸責任。這種“用時即召喚、出事即推責”的做法,暴露了某些學校在管理上的懶政與“甩鍋”心態(tài)。
更值得警惕的是,在一些學校,家長站“護學崗”,往往缺乏基本的安全防護與應急保障。他們沒有接受過急救培訓,沒有配備防寒護具,沒有保險保障,甚至在突發(fā)疾病時,現(xiàn)場無人具備專業(yè)施救能力,背后的風險不可小視。
家長參與“護學”,或許初衷良好,但當它被形式主義侵蝕、被硬性攤派綁架、被安全漏洞吞噬時,它早已不再是守護,而是一種變相的消耗,消耗家長的精力,消耗社會對教育的信任。若不能回歸“自愿”本真,若不能厘清家校合作的邊界,若不能建立專業(yè)、規(guī)范、有保障的安全機制,那么,家長“護學崗”應該“下崗”。
建議
別讓“護學崗”異化為雙向負擔
◎ 許朝軍
據(jù)媒體報道,近年來,一些地方陸續(xù)出現(xiàn)取消家長“護學崗”的投訴與建議,相關地方的教育部門在回應時,均強調家長“護學”必須遵循自愿原則。然而現(xiàn)實中,純粹的家長自愿“護學”往往難以實現(xiàn):不少家長參與“護學”,面臨著工作沖突、時間成本、專業(yè)能力不足等現(xiàn)實困境;部分學校同樣面臨困難處境,地方相關部門將“護學崗”開展情況納入學校安全考核評價,學校因人手不夠,不得不邀請家長參與“護學”,讓“護學崗”從安全保障異化為雙向負擔,也引發(fā)了強烈的存廢之爭。
不可否認,家長“護學崗”的初衷與價值不容抹殺,群防群治的理念是好的。破解這方面的爭議,關鍵在于答好“優(yōu)化題”,讓家長“護學”走上自愿參與、權責明晰、有專業(yè)保障的道路,兼顧多方利益訴求與安全護學價值,真正站好“護學崗”。
自愿原則必須剛性落實,嚴禁任何形式的強制攤派。應建立“家長自愿報名+家委會審核+學校合規(guī)審查”的機制,允許家長因工作、健康等原因申請免值、調班,把選擇權真正還給家長,同時,通過“感謝信”“護學先進”評選等,引導和激勵家長自愿參與。
將“護學崗”納入公共服務體系,而非簡單轉嫁給學校與家長。校園周邊安全的首要責任主體是公安機關等職能部門,學校需要科學承擔物資提供、配合協(xié)調等輔助職責。各地相關部門不宜只將“護學崗”與學校安全考核掛鉤,應與公安機關等職能部門的職責掛鉤,以減輕學校的非教育教學負擔;學校也不宜將家長參與“護學”的情況與家校合作評價、家長育人責任評價等捆綁,畢竟,家長參與“護學”并非法定義務,而是基于道義或維系家校關系的考慮。
要科學完善風險保障機制。應為參與“護學”的家長統(tǒng)一購買意外險,開展急救、防恐防暴等崗前培訓,以解除家長“護學”的后顧之憂;各地相關部門還應動態(tài)評估學校需求,對車流稀少、安保力量充足的學校,堅決取消形式化“護學”安排,避免資源浪費與形式主義。
有專家指出,優(yōu)化家長“護學”還需樹立責任邊界。從家長“護學”爭議,到部分學校要求家長到校參加教室清潔、綠化維護甚至布置運動會會場等,其深層癥結都在于家校共育框架下權責邊界的模糊。在省級或地方立法層面,應通過制定法規(guī)明確家校社共育中各方的責任邊界。教育主管部門應出臺更具操作性的家校共育指南。學校應在上述框架下,與家委會協(xié)商制定具體的校本化協(xié)議或方案,并對相關安排進行合規(guī)性審查。
延伸
保障校門口安全還要下足功夫
◎ 許華凌
校門口的安全管理牽動著無數(shù)家長的心,“護學崗”卻治標不治本。當前,校門口交通規(guī)劃不合理導致車輛嚴重擁堵,道路人行設施不足導致存在安全隱患,警力調配不科學削弱了執(zhí)法效能,這些問題亟待系統(tǒng)性解決。
下足精準規(guī)劃功夫,破解交通堵塞難題。有關部門要通過數(shù)據(jù)分析識別擁堵節(jié)點,實施錯峰上學放學與分批接送,減少學生和車輛集中滯留;在狹窄路段實行單行或繞行管理,優(yōu)化交通路線,避免車輛扎堆;挖掘停車資源潛力,增設臨時停車區(qū),并推廣“即停即走”模式,提升接送效率;結合智能信號燈調節(jié),動態(tài)控制車流,緩解高峰壓力。通過精準規(guī)劃,可顯著改善校門口的交通秩序,降低擁堵與事故風險。
下足設施補強功夫,科學引導人車分流。應系統(tǒng)完善人車隔離與引導設施,比如,加裝堅固的隔離護欄和專用護學通道,實現(xiàn)行人與車輛的物理分離,減少碰撞風險;設置醒目的人行過街信號燈,規(guī)范過街行為;在接送點增設防撞墩、減速帶等設施,引導家長車輛有序停放,避免隨意穿行;優(yōu)化路面標識標線,強化視覺引導,確保人車各行其道。
下足動態(tài)配置功夫,提升警力執(zhí)法效能。若存在警力調配不科學問題,可推行“高峰精準布警、平峰動態(tài)巡防”模式。上學放學高峰期增派警力定點值守,嚴查違停、超速等行為,維護通行秩序;平峰期轉為流動巡邏,覆蓋周邊路段,提升見警率與威懾力;增設電子監(jiān)控與移動執(zhí)法設備,實現(xiàn)違停自動抓拍、數(shù)據(jù)實時共享,提高執(zhí)法效率;還可通過培訓強化警力應急響應能力,確??焖偬幹猛话l(fā)情況。動態(tài)化、智能化、高效化的警力配置,將顯著提升執(zhí)法效能。
下足協(xié)同共治功夫,織密多方聯(lián)動網(wǎng)絡。針對管理碎片化問題,政府、學校、家長、公安、社區(qū)要多方聯(lián)動,織密安全網(wǎng)。政府應做優(yōu)頂層設計,統(tǒng)籌規(guī)劃和完善交通設施,優(yōu)化校門口路網(wǎng),強化政策支持、資金保障與警力調配;學校需落實主體責任,優(yōu)化錯峰方案,加強安全教育,配足安保力量,通過設置“雙層校門”過渡地帶、組織“接力式過馬路”等辦法緩解校門口壓力;家長應履行好監(jiān)護職責,維護接送秩序,遵守通行規(guī)則;公安部門應樹牢“學生至上”理念,將校門口安全作為民生大事抓實抓好;街道、社區(qū)應將校門口安全納入基層治理重點,建立與學校、公安、家長的聯(lián)動機制,共同做好守護校園安全工作。
唯有相關各方各司其職、各盡其責、協(xié)同施治,才能共同守護好校門口的安全。

朱慧卿 圖